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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中的“物质”与“形式”是两个核心概念,二者在本质、内涵及关系上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物质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其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即独立于主观认知而存在。
特性
- 客观性: 不随人的意识变化而变化,如山川河流、生命体等; - 可知性
物质是抽象概念,概括了所有具体物质形态(如水、火、人等)的共性;具体形态则体现物质的个别特性(如水的液态、火的燃烧性)。
二、形式
定义
形式是事物本质的结构或表现方式,与物质相对。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形式指“第一实体”,包含外在形状和内在结构。
特性
- 结构性: 描述事物的本质属性,如“圆形”“生命活动”等; - 抽象性
与物质的关系
形式与物质共同构成事物的统一体,物质是形式的基础,形式通过物质得以实现(如概念需通过具体事物表达)。
三、总结
物质强调客观实在性,是抽象概念;
形式侧重本质结构,是抽象与具体的结合。二者共同揭示了事物存在的基本规律,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