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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中的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具体可从以下四方面理解:
矛盾本质为对立统一关系,包含矛盾双方相互排斥(斗争性)和相互吸引(同一性)的属性趋势。例如,正负、作用与反作用等概念均体现矛盾的对立统一性。
普遍性与特殊性
- 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和过程中,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如正负、雌雄等普遍现象)。 - 特殊性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通过矛盾双方的斗争与统一,推动事物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如社会形态的更迭)。
辩证法视角
在辩证法中,矛盾表现为客观事物内部及人类思维中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赖与斗争,强调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可能性(如量变到质变)。
总结:
矛盾是哲学的核心范畴,通过揭示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解释了世界的动态发展机制。理解矛盾需把握其普遍性与特殊性、斗争性与同一性的辩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