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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州市一级教师(对应不同学段)的学历要求如下:
一、小学一级教师
硕士学位
,需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需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专科学历,需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需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初中一级教师
要求与小学一级教师一致,即博士学位、硕士学位(2年以上经验)、本科学历(4年以上经验)等
三、高中一级教师
要求与小学、初中一致,即博士学位、硕士学位(2年以上经验)、本科学历(4年以上经验)等
补充说明
以上条件均需满足相应学段二级教师岗位的工作年限要求
部分岗位可能对学历层次有更高要求(如重点学校优先考虑博士)
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或学校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