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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一中的录取标准主要包含以下条件,需结合考生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一、统招生录取条件
户籍要求
- 本地户籍考生需满足平阳户籍(含外县户籍但享受平阳户籍同等待遇);
- 县外民办普通高中需符合“统筹招生”政策。
学业水平成绩
- 需达到平阳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控线)及以上。
综合素质评价
- 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平阳中学)统招生要求为2A3B及以上;
- 其他普通高中统招生要求为5B及以上。
二、其他注意事项
录取方式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按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科成绩及英语成绩综合排序后择优录取;
若中考成绩相同,先比较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再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最后比较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成绩作为补充排序依据。
特殊说明
2019年曾有数据提到最低分数线为609.5分,但该数据权威性较低,且近年分数线可能因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建议以2021-2024年最新政策为准。
建议考生关注平阳县教育局官网或招生办发布的最新招生计划及分数线,同时结合自身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制定志愿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