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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职单招录取机制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录取原则
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排名,位次优先录取。即总分高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资格,即使分数相同,排序规则为:
-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
- 语文成绩
- 数学成绩
- 英语成绩
遵循志愿
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先匹配的志愿优先录取。例如,9个平行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按顺序检索。
一轮投档
每个志愿批次仅进行一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被投档到某院校,后续志愿将不再检索。
二、录取流程
成绩要求
- 考生需同时达到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双上线)。
- 具体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人数确定。
排序与投档
-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排序,投档时按志愿顺序检索。
- 若考生分数未达最低线,则无法参与投档。
专业录取
- 投档后,考生档案被投档院校调走,该校按专业最低录取线进行专业匹配。
- 若考生被录取,将不再检索后续志愿,且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
三、其他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9个平行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需结合成绩位次合理搭配。 退档规则
录取限制:被录取后不可再换录其他学校,但可服从调剂(可能被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
以上机制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既考虑了考生的综合能力,又尊重了考生的志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