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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传媒学院校考录取原则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如下:
一、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 文理分科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不分文理科考生:直接按文化成绩综合排序。
志愿优先与调剂
- 满足分数条件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则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不服从则退档。
特殊专业要求
-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需通过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二、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要求
- 需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志愿优先与排序
- 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则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不服从则退档。
三、综合类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为主
- 文化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专业测试合格者,按志愿优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
特殊专业要求
- 部分专业(如播音与主持艺术)对单科成绩有额外要求(如英语100分以上)。
四、加分与政策
执行国家及地方加分、降分投档政策,加分后形成特征分作为录取依据。
总结:
校考与统考专业在录取顺序、成绩计算上存在差异,校考更注重分科成绩,统考则统一按文化成绩综合排序。特殊专业需额外面试或单科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