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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志愿录取原则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多个地区政策及流程说明如下:
一、基本录取原则
所有考生按 高考成绩(或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分数高的考生优先被投档。遵循志愿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先填报的志愿优先。例如,考生A、B、C分数相同,A先填报物理专业,B先填报数学专业,C先填报英语专业,则A、B、C将依次被物理、数学、英语专业录取。
一次投档
每位考生仅有一次投档机会, 一旦被投档,后续志愿将不再检索。若未被录取,可参加征集志愿。
二、特殊规则与注意事项
平行志愿机制
除提前批外,其他批次均实行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按分数位次检索考生,匹配到第一个未满额的专业组即停止检索。
分科成绩计算(艺体类)
艺体类考生需在学考成绩(文化科目)和术科统考成绩基础上,按 文化科目40%、术科成绩30%、专业技能证书10%的比例合成 总分进行排序。
招生计划与专业组
部分院校设置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对应特定招生计划。投档时严格按专业组匹配,未满足计划则进入下一专业组检索。
特殊类型考生政策
- 少数民族与贫困地区考生: 可能享受录取分数线降低的优惠政策。 - 特殊类型考生
三、录取流程示例
以普通类考生为例:
1. 省招生办按 文化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合成总分排序;
2. 从高到低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3. 检索到第一个未满额的专业组后,将考生档案投档至该专业组;
4. 若档案已被投出,则停止检索后续志愿。
四、地区差异说明
分数优先与专业志愿优先:部分地区(如广东)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而少数地区可能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如专业计划未满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需关注本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具体规则。
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结合自身分数、兴趣及招生计划,合理定位院校与专业,并关注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录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