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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民办高中的录取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规则如下:
一、公费生计划录取
公费生计划纳入第一批次录取,与省一级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同步进行。
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及1个指标到校志愿,按顺序投档录取。
录取规则
- 公费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未完成部分在后续批次补录。
- 指标到校计划仅限符合条件考生填报,录取后安排在统招后进行。
二、自主招生计划录取
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可在全省范围内跨市县招生,但仅招录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
录取流程
- 学业水平考试后,学校、考生及监护人三方自愿签订录取协议。
- 协议录取的新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且若达到公费生分数线则占用公费生计划。
三、非公费生计划录取
批次划分
非公费生计划安排在第二、三批次录取,与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及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按顺序投档录取。
录取规则
- 采用电脑摇号或随机录取,报名人数与计划数匹配时全部录取,超员则摇号。
四、补录机制
若民办学校在第三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由省中招办组织统一补录,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投档方式,原则上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
注意事项:
严禁提前签订录取协议,否则将面临核减招生计划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