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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初升高录取学校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批次,结合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志愿顺序进行:
一、录取批次及规则
- 仅限学校特长生,无需填报志愿,直接录取。 - 招生计划不超过普通高中总计划的5%。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
- 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不得招收历届生。 - 设4个平行志愿,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均需达到C等级以上,且不得出现D等级。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
- 包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等,设6个平行志愿。 - 综合素质评价允许1个维度为D等级,其他维度需达到C等级以上。
二、录取依据
学业成绩: 以学业考试总成绩为基准,包含年级省统考科目、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及政策性加分(不含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 综合素质评价
三、志愿填报与录取流程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招生”系统自主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2. 平行志愿录取:按考生投档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检索匹配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3. 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开放补录,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需在规定时间内操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体育考试采用“3+2”模式,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结合。- 特长生需通过中考、专业测试或面试,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