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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考重新录取(补录)需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规范流程,具体如下:
一、补录资格条件
需在初次录取中未被普通高中录取或已办理退档手续。
年龄、学历等需满足技校招生标准。
身份证、中考成绩单、申请表等材料需完整且无虚假。
二、补录流程
- 普通高中补录:通常在录取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
- 技校补录:需在对应批次志愿征集后,关注学校余缺并填报。
材料提交
- 需携带身份证、中考成绩单、申请表等材料,部分学校需推荐信或特殊才能证明。
志愿调整
- 补录时需重新填报志愿,原志愿自动作废,可选择未被录取或空余的学校。
录取规则
-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原则进行,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与后续批次录取。
三、后续升学方案
若补录失败,可:
中高职类院校: 未被普通高中录取者可参加中高职类院校补录,部分学校开放二次补录机会。 通过民办国际高中升学,中考成绩作为参考,需通过校方入学考试。国际高中:
四、注意事项
及时关注官方信息:通过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或各区县招生办获取最新通知。
材料准备充分: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补录。
以上信息综合自天津教育考试院及权威媒体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操作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