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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是高校根据考生分数、志愿及专业需求制定的规则体系,不同地区和院校采用的具体规则有所差异。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主要录取原则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核心录取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例如,广东、浙江等地的中考、高考均采用此原则。
志愿优先
在同一分数段内,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依次考虑第二、第三志愿,直至满足招生计划。
一次投档
考生只能投档到一所院校,一旦该院校某专业有剩余名额,后续志愿将不再检索。
二、补充录取规则
专业级差
部分院校在分数优先或志愿优先的基础上,对相邻专业设置分数差值。例如,第一专业录取线为680分,第二专业线为670分,未达第一专业线的考生需减去20分后再参与排序。
梯度优先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时,优先满足梯度线上的考生,减少高分考生的志愿落空风险。
特殊群体政策
如对肢体残疾等特殊群体,高考成绩达标者不得因残疾拒绝录取。
三、录取流程特点
平行志愿与顺序志愿: 平行志愿(如广东)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顺序志愿(如部分高校专业)则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 调档比例限制
普通专业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招生计划105%-120%内,超计划部分通过征集志愿录取。
四、填报志愿建议
将最心仪的专业填在第一个志愿,后续志愿可适当降低分数预期。
为每个专业设置保底志愿,确保有退档后的备选方案。
结合分数、志愿及专业级差,综合评估录取可能性。
不同省份、院校可能采用上述原则的组合,建议考生查阅本省《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学校招生办,了解具体录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