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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考分档录取主要依据以下规则,结合成绩排名、志愿顺序及政策优惠综合确定:
一、分档标准
- 文科:
A1=13分,A2=12分,A3=11分,A4=10分;
- 理科:B5=9分,B6=8分,B7=7分,B8=6分;
- 其他科目:C9=5分,C10=4分,C11=3分,C12=2分;
- D类:D13=1分。总等级分最大80分,最小6分。
- 各科成绩按名次转化为等级(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再根据学科权重转换为等级分,最终以总分排名确定录取顺序。
二、录取规则
成绩优先原则
-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位次决定志愿匹配顺序,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平行志愿处理
- 考生填报多个志愿,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第一志愿录取后不再参与后续志愿。
同分处理机制
- 若总分相同,优先比较语文、数学成绩;若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物理等科目成绩。
三、特殊政策
均衡招生
- 部分学校设置均衡生计划,录取分数线低于统招线,名额从高到低分配。
师范定向类优先
- 录取时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中职类顺序进行,师范定向生需通过面试和体检。
四、录取流程
公示与确认
- 录取结果经公示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信息。
补报机制
-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补报其他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总结:
江西中考分档录取以总分排名为核心,结合单科成绩、志愿顺序及政策优惠综合确定,确保录取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