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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含秦皇岛市),高考总分由统一高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若考生总分为702分,其构成可能如下(具体科目组合不同会导致分数分布差异):
| 科目类型 | 科目名称 | 满分分值 | 计分方式 | 示例分数(702分) |
|---|---|---|---|---|
| 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 | 150分 | 原始成绩 | 138分 |
| 数学 | 150分 | 原始成绩 | 142分 | |
| 外语(任选1语种) | 150分 | 原始成绩 | 140分 | |
|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物理/历史) | 100分 | 原始成绩 | 92分 |
| 再选科目1(四选二) | 100分 | 等级赋分后成绩 | 90分 | |
| 再选科目2(四选二) | 100分 | 等级赋分后成绩 | 100分 | |
| 总分 | 750分 | 702分 |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均按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每科满分1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满分100分。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总分,满分各100分。等级赋分规则为:原始成绩按比例转换至30-100分区间(如A等级对应86-100分)。
702分示例:假设考生再选科目中有一科赋分后为满分(如化学100分),其他科目分数见上表。
实际分数需根据考生具体科目成绩和等级赋分结果计算。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会公布最终赋分结果,考生无需自行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