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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邢台市执行全省统一标准),高考总分中的200分来源于“3+1+2”模式中的再选科目(2门),每科满分100分,合计200分,具体分配和计算方式如下:
科目选择:考生需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任选2门作为再选科目。
计分方式:再选科目成绩按等级赋分计入总分(原始卷面分通过排名比例转换,最终以100分制呈现)。
赋分规则:
A等级(前15%):赋分区间86-100分
B等级(16%-50%):71-85分
C等级(51%-85%):56-70分
D/E等级(后15%):30-55分
(注:赋分起点为30分,确保成绩可比性)
科目组合(任选2门) | 单科满分 | 总分 | 计分方式 |
---|---|---|---|
思想政治 + 地理 | 100分 | 200分 | 等级赋分 |
化学 + 生物 | 100分 | 200分 | 等级赋分 |
地理 + 化学 | 100分 | 200分 | 等级赋分 |
其他组合(如政治+生物) | 100分 | 200分 | 等级赋分 |
原始分与赋分差异:实际卷面分可能低于100分,但通过等级转换后按100分制计入总分。
全省统一:邢台市与河北省其他地市政策一致,均采用“3+1+2”模式。
如需更详细的等级赋分计算示例,可参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