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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生源地填报需根据考生类型和户籍情况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生源地定义与分类
生源地填写高考时户籍所在地,若高中期间户籍迁出,则以原户籍地为准。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生源地填写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无论高中期间户籍是否迁移。
其他人员
- 在职人员: 选择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 科研/教师类
- 往届生:辞职考研者选“其他人员”,其他情况选户籍地。
二、填写要求
明确到地级市:需填写具体市辖区或县,直辖市填写区,自治区填写全称+下属地级市(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户籍与出生地不一致:以户籍地为准,非迁出则无需变更;
不可更改:生源地一经确认,原则上不随户籍迁移而改变。
三、注意事项
审核与核对:现场确认时需核对身份证、报考条件等信息;
专业限制:部分专业仅限特定区县开考,需提前确认报考范围;
信息一致性:注册地、准考证取得地需与报名信息一致。
四、示例
高考户籍在北京市海淀区,高中期间户籍迁出至上海市,应填“北京市海淀区”;
在职教师户籍在广州市,工作地在上海,可填“上海市”或“广州市”(根据职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