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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办盖章所需材料需根据具体环节准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必备材料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期间必备的官方凭证;
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二、学历证明材料
若需补办档案,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部分科目免考考生需额外提供;
本科阶段需提交。
三、单位相关材料(部分考生需提供)
在职单位公章:用于单位栏盖章(如《毕业生登记表》需单位评语);
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公章:无单位考生可用。
四、其他可能材料
免考证明:部分科目免考需额外申请;
补办申请表:档案补办需提交;
户口簿/登报声明:特殊申请场景可能用到。
注意事项
必须使用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公章,财务章或业务章无效;
未毕业考生需先到县级考办申请成绩证明,再由省自考处盖章;
具体材料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自考办。
建议考生提前联系所在省自考办或院校教务处,确认最新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