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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大学整体结构包含 7所独立学院,具体如下:
人文科学和科学学院
地球科学学院
工程学院
商学院
法律学院
教育学院
医学院
其中,后四所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医学院、人文与科学学院)仅提供研究生学位。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斯坦福大学在硅谷地区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并且与多所其他高校合作紧密(如斯坦福商学院、医学院等),但它们均属于斯坦福大学体系内的独立学院,并非独立的“分校”。此外,斯坦福大学在全球范围内还设有欧洲和亚洲的研究中心及合作机构,但这些也不属于“分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