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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聘用合同的期限根据合同类型和学校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合同期限类型
多数高校与教师签订3-5年固定期限合同,部分学校可能延长至10年或20年。例如:
- 吉林财经大学新聘科研型教师合同首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
- 河南华图教育提到合同可能按1年、3年、5年周期签订,到期自动续签。
无固定期限合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教师与学校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 用人单位自用工满1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完成期限合同
用于完成特定项目或任务,期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二、合同期限的法律规定
最低年限要求: 事业单位与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一般不低于3年; 最长年限限制
三、合同解除条件
教师方: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拒绝调整岗位;
学校方:教师主动辞职需提前6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四、合同周期特点
多数合同以教学学期为周期续签,试用期为1-2年;
教师在聘期内考取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考核入编。
综上,大学教师聘用合同通常为3-5年固定期限,特殊情况下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且合同周期多与教学周期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