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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自考转考条件,综合相关考试政策及流程要求,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转考前提条件
- 需在转入省份取得考籍,且转出考籍需完成全部课程学习。
- 福建考生需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办理转出手续。
成绩要求
- 专科考生需取得不少于5门合格成绩,本科考生需取得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
- 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需在转入后补考合格。
时间要求
- 考籍转出需在每年3月或9月的指定时间内办理。
二、转考流程要求
转出手续
-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大厅办理转出手续。
- 需确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内容并签字,完成电子档案交换。
转入手续
- 在转入省份取得考籍后,需携带身份证、转入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 转入后需按转入省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课程替换按省级文件执行。
三、特殊情况说明
禁止转出情形
- 当前处于免考、毕业、报考等状态的考生;
- 因违规被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
- 已在转入省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
专业与地区限制
- 考籍转出后,原专业考试计划不再适用,需根据转入省考纲调整学习计划。
- 省内转考无需改报专业,但跨省转考需确认转入省是否接受原专业。
四、其他注意事项
电子档案: 需确保电子档案完整准确,转出前需通过全国平台提交。 材料审核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要求及历年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