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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特岗教师招聘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近年官方文件整理如下:
一、基本招聘原则
采用公开报名、平等竞争、自主择业的方式,确保招聘过程透明公正,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岗位。
"三定"原则
- 定县: 教师需被分配到具体县份; - 定校
- 定岗:确定教师岗位(如学科、教龄等)。
二、岗位要求与倾斜政策
重点招聘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及幼儿园教师,部分岗位可能涉及非教师岗位(如管理岗位)。
倾斜政策
- 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 优先安排"硕师计划"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初中任教。
三、资格条件
学历与专业
- 初中/小学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 幼儿园教师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 部分岗位接受高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如本科可报考小学岗位)。
教师资格证
- 需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全科证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 未取得证书者可用《合格证明》或《职业能力证书》报考(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正式证书)。
四、其他限制
服务期: 特岗教师需服务满3年,期间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不得报考人群
年龄要求:通常不超过30周岁(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招聘流程:需关注官方发布的岗位表和招聘细则,结合自身条件选择;
备考建议:优先选择符合职业规划且发展空间较大的地区,避免因岗位条件限制影响职业发展。
以上原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建议考生以当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