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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考科目一后转入异地的流程如下,分两种情况说明:
一、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未完成)
向现居住地车管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申请登记表》,无需提供接收驾校信息,直接办理业务。
材料准备
- 身份证原件
- 两张白底1寸免冠照片
- 原车管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考试安排
- 转入地车管所受理后,可直接预约剩余科目考试(科目二/科目三)。
- 科目三考试可通过线上平台或车管所预约,总次数不超过5次。
二、未通过科目一(需重新报名)
注销原报名信息
在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注销原考试地报名,原报考信息自动作废。
重新报名
在新居住地车管所重新报名,可选择科目一考试,原报名次数限制(如3年内3次)仍适用。
三、注意事项
成绩有效性: 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在转入地有效,未通过的科目需在转入地重新考试。 材料差异
考试次数限制:科目二、科目三在转出地和转入地各最多可预约5次考试。
以上流程综合了最新政策要求,具体操作以当地车管所实际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