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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小学生阶段识字量及书写能力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累计识字量:小学阶段(1-6年级)累计认识常用汉字约3000个,其中2500个左右会写。
分阶段目标:
第一学段(1-2年级):认识1600个,会写800个;
第二学段(3-4年级):累计认识2500个,会写2000个;
第三学段(5-6年级):累计认识3000个,会写2500个。
二、新课标调整
2012年起新课标降低了一、二年级识字量,改为1600个(会写800个),后续学段逐步增加。
三、实际掌握情况
毕业生普遍认识3000-3500字,会写2000-2500字,但存在个体差异。
四、书写规范
要求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美观,部分学校提倡毛笔书写以体会汉字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