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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的录取成绩由 中考成绩和 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具体规则如下:
一、核心录取依据
指标生录取以中考总成绩为基础,不同地区和学校对中考各科成绩的权重可能不同。例如:
- 部分学校将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加上15分后参与排序;
- 其他学校可能直接以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
需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课堂表现等。
二、录取规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在达到中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若分数相同,则依次考虑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志愿等因素。
控制线要求
指标生录取控制线通常为普通高中统招生分数线下20分以内(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未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无法参与指标生录取。
分配方式
- 按中考总成绩排名: 部分学校(如县里指标生)根据全县排名录取;主城区指标生则可能按初中内部排名分配; - 按志愿匹配
三、注意事项
具体录取公式和权重可能因学校而异,例如:
$$学业成绩 = frac{期中成绩 times 权重_1 + 期末成绩 times 权重_2}{总权重}$$
部分学校可能结合模拟考试、课堂表现等额外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建议考生关注所在学校的中考招生简章,了解具体录取细则和本校指标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