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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新政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基本公式
应纳税额 = 应发工资 - 三险一金 - 起征点
其中,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应发工资 - 三险一金 - 5000元
(注:三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税)。
三、税率表(2019年标准)
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前四档级距提高但税率不变:
| 级数 | 级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 1| 不超过3000元 | 3| 0 |
|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 10 | 210|
|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 | 20 | 1410 |
|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 | 25 | 2660 |
|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 30 | 4410 |
|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 35 | 7160 |
| 7| 超过80000元 | 45 | 15160 |
四、示例计算
若某人月应发工资为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2000元:
应纳税额
= 3000 × 3% = 90元。五、其他注意事项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可额外扣除;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税率表,避免因政策微调影响计算。
以上计算基于2019年政策,若涉及其他年份或特殊收入类型(如劳务报酬、稿酬等),需参考对应专项附加扣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