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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挂靠的工资发放,需根据实际用工关系和资金流向进行规范处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
若单位与挂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发放工资,则需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工资基数通常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社保与工资的关联性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与工资基数挂钩,但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上限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资发放的会计处理
发放工资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 贷:银行存款/现金(实发数)
缴纳社保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 贷:银行存款
三、特殊情况处理
挂靠人员不拿工资
若挂靠人员不实际领取工资,公司需与挂靠方协商,可能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 代缴社保后全额退回: 收到社保款项后,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 签订协议由个人承担费用
社保与工资的账务调整
若存在多缴或少缴情况,需在工资发放时进行调整。例如:
- 8月工资中已扣除社保200元,9月挂靠期间社保仍按原基数缴纳,则需在9月工资中补扣400元。
四、法律与风险提示
社保挂靠存在法律风险,如税务稽查时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或偷税漏税。建议:
确认挂靠人员与单位无实际用工关系;
避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长期挂账;
定期核对工资流水与社保缴纳记录,确保合规性。
总结
社保挂靠的工资发放需结合用工实质与资金流向,规范处理劳动合同、工资核算及社保缴纳。若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机构以避免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