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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公司结算主要遵循合同约定和财务规范,具体方式如下:
一、结算方式
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例如:完成50%工程量支付30%款项,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
工程量清单结算
以清单中明确的工作量、单价计算工程款,需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实际成本结算
按实际支出(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核算,挂靠方需提供凭证,被挂靠方审核后支付。
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
按合同价款的固定比例(如1%-3%)提取费用,结算价高于合同价时可能额外加收百分点。
固定费用
按次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金额根据协议约定确定。
二、结算流程
提交申请
工程完工后,挂靠方需向被挂靠方提供结算报告、发票等资料。
审核与支付
被挂靠方审核资料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支付后需扣除税费并返还剩余金额给挂靠方。
三、财务处理原则
以被挂靠方为核算主体
所有账务均以被挂靠公司名义处理,挂靠方视为其项目部。
凭证与税务合规
需留存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确保税务申报准确,避免违规风险。
四、注意事项
风险控制: 需签订明确协议的正规挂靠合同,避免因资质问题导致工程中断。 争议解决
以上方式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执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或财务人员处理复杂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