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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培训学校与学员签订的培训服务期协议中,违约金的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一、违约金上限原则
不超过培训费用
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培训学校)为劳动者(学员)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
分摊原则
若约定服务期未履行完毕,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特殊情况说明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式,可依据《民法典》主张实际损失或预期利益,但需证明损失合理性。
违约金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调整。
三、注意事项
培训费用需以实际支付凭证为依据,不可随意估算。
服务期期间工资可正常调整,不影响违约金计算。
综上,违约金具体金额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培训费用确定,核心原则是“不超过培训费用且分摊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