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高等教育
科普综合平台
招生位次的排名规则主要依据考生在全省同科类考生中的相对位置,结合总分和单科成绩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核心定义
位次指考生在全省(或市、县)同科类考生中的排名,反映其成绩在整体中的位置。相同分数的考生名次相同,但位次可能不同。
二、排名依据
首先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越高位次越靠前。
单科成绩递进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以下科目成绩:
- 语文+数学总成绩(优先级最高)
- 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 外语单科成绩
- 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如物理类考生比较物理、历史成绩)
- 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平行志愿处理
若仍无法区分,按志愿顺序投档,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特殊说明
加分政策: 全国性加分在部分省份(如山东)仅计入位次计算。 不适用类别
分科排序:文理科考生分别按文科/理科科目顺序计算位次。
四、注意事项
位次是动态数据,每年根据实际考生分数段更新。
不同省份规则可能略有差异,需以当年招生考试院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