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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录取名次的排列主要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在全省的相对位置,具体规则如下:
一、核心计算原则
每个考生对应唯一位次,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同一分数下,不同省份或文理科可能有不同排序规则。
分科排名规则
- 文史类: 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排序; - 理工类
- 艺术类: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等综合分排序。
二、具体计算方法
新高考位次计算
公式:$frac{text{新高考位次}}{text{选物理人数}} = frac{text{旧高考理科位次}}{text{理科人数}}$(物理类)或$frac{text{新高考位次}}{text{选历史人数}} = frac{text{旧高考文科位次}}{text{文科人数}}$。
位次查询方式
通过官方公布的一分一段表或位次查询系统获取,部分省份直接提供位次数据。
三、录取参考要点
平行志愿匹配
按位次从高到低投档,投档线通常为招生计划数的1.1-1.2倍。例如,计划招生100人,投档线可能为第120名考生的分数。
特殊类型考生
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类等不适用于位次排名,需单独参考院校规则。
四、注意事项
位次与名次不同:名次是绝对排名,位次是相对排名(同分考生名次相同);
需结合往年分数段换算:通过位次对照去年相同排名的分数段,预估去年对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