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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转本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录取原则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如语文、数学、英语)排名。
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A-H),只要符合条件即投档,投档后后续志愿作废。
二、投档流程
- 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匹配院校及专业,满足条件即投档。
- 每个考生最多填报8个平行志愿,投档后档案即被锁定。
征求平行志愿(补录)
- 首轮录取后,未达线但符合省控线的考生可填报3个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服从志愿
- 考生需在征求志愿中明确是否服从院校调剂,服从者按院校安排进入相应专业。
降分录取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省控线下10分内的院校投档,通常为民办或专业未满的院校。
三、录取安排
时间节点: 4月中下旬开始,首轮录取结果公布,未录取者可参与后续志愿填报。
院校责任:接收院校决定录取结果,未录取考生可获解释。
四、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需明确专业大类,避免因大类匹配问题影响录取。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课(英语、计算机)和专业课,总分500分。